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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江苏省委建议建设新型“公租房”

新华报业  2010-06-10 13:50

[摘要] 省政协近日举行主席会议,民盟江苏省委建议建设新型“公租房”

“付满40年房租,产权就归你了”

省政协近日举行主席会议,民盟江苏省委建议建设新型“公租房”

新华报业网讯近日,省政协举行了一场以住房保障为主题的主席会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围绕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安居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民盟江苏省委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概念:只要无房,不限收入均可承租;租住期间如另购房,必须退出;而最特别的是,付满40年租金,产权就归承租人了。这种“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行?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背景

保障房收入门槛“卡”住了“夹心层”

对申请人的收入不做限制,而是以有无住房为标准。

省政协副秘书长、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于琨奇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年初省政协确定要在今年举行一场关于住房保障的主席会议,各民主党派都进行了相关的调研,新“公租房”概念正是在调研之中产生的。

“目前我省城市化水平不到55%,要达到70%-75%的现代化目标,城市化进程将至少再持续15-20年。大量的外来人口和急剧增加的新就业人口,决定了我省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存在数量庞大的需要住房而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江苏要达到‘住有所居’的目标,仍需要解决五类群体的住房需求,包括低收入家庭、新就业群体、农民工群体、不能享受现行住房保障政策的‘夹心层’群体、危旧房(棚户区)家庭。目前的保障方式主要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但都有门槛的限制,比方说,如果经适房申购收入线定在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那么人均1100元就没资格,不是很公平。所以我们提出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对申请人的收入不做限制,而是以有无住房为标准,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城市中低收入的无房户等等,都可以申请。”

反响

租金当月供,安居少压力

这不相当于免首付40年贷款吗,没有首付的压力,正适合我们这样没积蓄的人。

租满40年就能获得产权,不少市民对这一设想都很感兴趣。

“这不相当于免首付40年贷款吗,没有首付的压力,正适合我们这样刚毕业参加工作、没积蓄的人。而且每月付的钱既是租金,又是贷款月供,不会感觉每月都在为房东打工。如果有这样的房子,我肯定会去申请的。”2009年参加工作的小陈为这个建议叫好,“现在我和同学合租,每个月都要付700元的房租,还要另外攒钱为以后买房打基础。如果把租金和月供结合起来,可以省不少钱”。

同样租房居住的徐小姐认为,这种公租房租期稳定,不用再担心房东加租,频繁换房。“毕业以后我已经换过两次房了,次租了一年,房东要加租,价格没谈拢,我们就搬了;第二次租了一年半,房东的儿子要结婚,把我们‘赶’了出来,只好再另找住处。现在这套房子能租多久,也都说不准。”

不过,也有些市民担心,这种公租房的租金与贷款月供相当,会不会标准太高。市民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南京市区的房价没有低于1万元的,公租房虽然只按成本价计算,但加上装修,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估计至少也得要80万元。本金平摊到40年,每月就是1667元,还不算上40年的高额利息。而目前在市中心租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老房子,1500元也能租得到。这样算下来,公租房的租金会不会很高?而且中途买房就必须退出,那么之前付的高额房租不就等于打了水漂?如果公租房的设想能够试行,我建议租金应与市场价相当,30年-40年后如果买产权,再将其他本息一次性付清,这样中途退出也不会有损失”。

特点

申请不限收入,租40年可获产权

由政府设立“公房建设管理局”,统一进行公租房的规划、建设、出租、出售和管理。

与江苏目前大力推进的主要针对新就业人员、有一定租住年限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同,民盟江苏省委的“公租房”是一个全新的建设模式。于琨奇介绍说,建议由政府设立“公房建设管理局”,统一进行公租房的规划、建设、出租、出售和管理。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土地由政府规划确定,不搞行政划拨,参照同一地点市场出让价交付土地出让金。公租房套内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之内,可分为40平方米(单室套)、60平方米(双室套)、90平方米(三室套)等;建设标准和质量、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达到商品房标准,统一按中档水平装修,与普通商品房小区一样有居民自治管理和物业管理。而在资金来源上,通过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解决,执行国家住房贷款利率。

于琨奇指出,民盟江苏省委提出的公租房特点是租金与产权,公房局按“等额本息”还款办法,将贷款40年的应付本息总额分为480个月的租金。租房人住满40年且缴完480个月的租金后即取得所租住房的产权;或是住满30年且缴完360个月的租金后,也可按剩余贷款本息余额一次缴清取得所租住房的产权。

观点

可将公租房与物业税结合

公租房可以考虑与物业税结合,将土地出让时的一次性支出改为物业税按年收取。

“提供大量的公房让无房户租住,其实与年初曾被热炒的‘二次房改’有共通之处,这种设想很好,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实施的难度比较大,主要是资金。这种公租房从方案上看,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建设成本等,全部需要贷款取得,但银行是企业,能否承受这些风险,还很难说。”一位开发企业老总建议,如果政府能承担启动资金,并提供政府信用担保,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比如政府提供20%的资金,银行贷款80%,而房子租出后,再由承租人每月以租金的形式全额支付本息。”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这种公租房也可以考虑与物业税结合,将土地出让时的一次性支出改为物业税按年收取,这样可大大减少启动资金,银行风险小了,政府也有稳定的。“比如100万元的房子,其中40万元是土地成本,改成物业税之后,这部分土地成本可以不用在拿地时一次性支出,银行只承担60万元的贷款。”本报记者王烨

赛事影响楼市

多家楼盘因世界杯延期推房

新华报业网讯 四年一届的世界杯明天就将正式揭幕,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则将迎来四年一度的“萧条期”。记者了解到,南京不少楼盘都纷纷延迟了开盘日期,为世界杯“让路”。

江宁的一家地铁楼盘原本打算5月底6月初开盘销售,开发商也随时做好了领取预售许可证的准备,可昨天记者采访时,这家楼盘却表示“开盘可能还要再等一等”。该楼盘的营销负责人表示,现在来看房的人越来越少,世界杯的开幕也会抢走不少“风头”,最近肯定开不了了。“每天也就两三组客户,比5月中旬时都要少,预售许可证我也不敢去领了”,这位负责人说,往年的世界杯、欧洲杯期间,都是楼市的淡季,客户来访量与成交量都是一年当中的点,今年又恰逢楼市新政刚出台没多久,买房人都在观望盼降价,所以不仅他们一家,周边几家楼盘也都推迟了亮相时间。

在河西,一家去年刚刚拿地的新楼盘也将首次开盘的时间无限期顺延。“蓄水蓄得差不多了,可就是不开,其中原因我们也不知道”,该楼盘的销售人员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可能是开发商对楼市的信心不足,担心一旦开盘遇冷,后期销售将无比艰难,因此也在等待合适的时机。

“名义上是为世界杯让路,其实是在等楼市拐点的到来。”业内人士分析说,新政刚出台时,有人预计经历两三个月的调整期后就会出现拐点,然而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这一轮楼市调控将持续较长时间,开发商与买房人都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马祚波)

广告招来处罚

买我商铺可当摇钱树?误导!

新华报业网讯 为了增加购房者对自己所卖房子的兴趣,南京高淳的一家开发商便在广告中打出了诸如“一间好商铺,三代摇钱树”,“一分投入,十分回报,无限”等用语,但没想到如此宣传,却因为工商局认定存在“误导”行为而被处罚。

“当初看到这个广告的时候,确实很心动,但过了一周再去售楼处的时候,却发现原来的广告不见了。”王先生回忆说,那天他路过家附近的商场时,突然接到了一个广告宣传单,广告单上正在宣传一处商铺地产。本来就想做点投资的王先生便有些心动,而且这广告上面的广告语也很醒目和让人动心。比如“一间好商铺,三代摇钱树”、“一分投入,十分回报,无限”等用语让他记忆犹新。看了广告语之后,他就来到了这个楼盘,发现来看房的人还不少,大家手里都有类似的宣传单。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在目前价格盆底的时候,就是投资的黄金时期,如果购买他们的商铺,必将获得超值的。听着售楼小姐的介绍,王先生准备下周就来交定金。一周之后,当他再次来到售楼处的时候,却发现了工商执法人员的身影,原来楼盘的广告用语已经涉嫌违规,这可让王先生有些纳闷。

“我们确实对该楼盘开出了罚单,原因在于其涉嫌误导购房者。”昨天,南京市高淳县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对其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的搜集,具体宣传用语包括:“某某城,一间好商铺,三代摇钱树”,“隆重推出保留力作20~80平方米黄金旺铺,无论您是购买自营或是投资,在目前价格盆底的投资黄金时期必将让您一分投入,十分回报,无限”等用语。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于处罚原因,这位工商人员介绍说,一些开发商在项目对外宣传中最常用的忽悠词语有四类:一是使用、、、等描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二是使用旺铺、名盘、等描述房地产项目地理位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三是使用热销、抢滩、抢购、火爆、等描述房地产项目销售状况的词语;四是宣传中出现融资、变相融资的内容,或含有项目和业主投资回报的承诺,如宣称“提供每年物业补贴”、“年8.38%”等,投资回报看似诱人,但在当前市场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暗藏不少风险。一旦房产商经营失误,售房前的承诺往往不能兑现,甚至发生开发商挪用预售款及携款走人的情况。 (孙贤清陈郁)

收费更改标准

南京首套房查询费变为20元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房管部门前天公布了首套房证明的查询流程,如何收费成为买房人最关心的话题。昨日,房管部门专门发布通知,明确将参照查询档案资料的收费标准,每件收取20元。

在去年底颁布的南京楼市新政中,对自住型的买房人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可以享受补贴的买房人需要自己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开具“自住型购房证明”,费用为20元。而此次“首套房证明”与“自住型购房证明”极为相似,然而初定的收费标准却是200元,须由买房人委托银行出面办理,不接受个人的查询申请。

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多数银行不愿承担这笔费用,由个人支付又不尽合理,因此房管部门决定参照查询档案资料的收费标准,即效仿“自住型购房证明”的做法,每件收取20元。据悉,房管部门每周一至周六全天都提供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服务。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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