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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家中失火消防栓竟不出水 业主向物业索赔58万

扬子晚报   2011-06-13 10:54

[摘要] 南京一新高层小区住户家中清晨突然失火, 从睡梦中惊醒的小夫妻俩匆忙起床,一边拨打119火警电话,一边自行扑救。然而在扑救过程中,一个意料不到的问题出现了,即楼道里安装的消防栓居然没水,以致耽误了最佳扑救时机,致火灾损失扩大。

南京一新高层小区住户家中清晨突然失火, 从睡梦中惊醒的小夫妻俩匆忙起床,一边拨打119火警电话,一边自行扑救。然而在扑救过程中,一个意料不到的问题出现了,即楼道里安装的消防栓居然没水,以致耽误了扑救时机,致火灾损失扩大。事发后由于协商赔偿损失不成,作为父亲的房主和作为实际居住人的儿子分别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总额高达58 万元,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将于下周开庭审理。

消防栓不出水, 业主告物业索赔58万

几年前, 经商的南京市民老王买下了位于白下区丰富路某高层建筑上的一套新房, 房子拿到手后老王花重金进行了装潢。之后儿子小王完婚, 这套房子理所当然地成了儿子的婚房。今年4月19日清晨5时许, 正在房间熟睡的小夫妻俩被一股强烈的浓烟味呛醒, 快速起床察看, 发现原来是电脑桌附近烧起来了。惊恐之下, 两人快速平静心情,一个打119火警电话,一个打物业电话,寻求快速支援扑灭火灾。打完电话后, 小夫妻俩跑到楼道打开消防栓,打算先行扑救,岂料消防栓在关键时刻竟然不出一滴水。小夫妻俩的房子位于17楼,待到消防队员赶到后, 也因楼道消防栓不出水而耽误了扑救时间, 致火灾损失扩大, 造成屋内主卧室和主卧卫生间被全部烧毁。客厅以及次卧室的所有装修全部报废,家具、家电被大部分烧毁。

事后经消防部门认定, 起火原因不排除因抽烟遗留火种,不排除电器设备故障而引发。在灾害成因一项, 消防部门作出4 点分析,其中就有“发生火灾时,未采用有效措施扑救, 导致火灾扩大蔓延”;“室内楼道消火栓系统故障, 导致室内消火栓系统内无水”。事发后,王家父子曾找到小区物业,指家中火灾损失扩大与物业失职有关,标有“检修合格”的消防栓竟然不出水,致他们失去扑救时机导致损失扩大, 故向物业提出赔偿要求,但遭到物业方面的断然拒绝。5月下旬,王家父子分别起诉,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注:物业公司注册地在鼓楼区),主张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财产和精神损失,其中老王的索赔标的为31.06万元, 小王的索赔标的为27.28万元,法院受理了案件。据该案承办法官透露,两起案件均将在下周开庭审理。物业公司是否要对楼道消防栓不出水承担责任,如果担责又该承担火灾总损失多大比例的责任,这些均须通过庭审查明责任及事实后方能确定。另据悉,目前原、被告双方都在积极准备诉讼证据材料,要在法庭上一分胜负。

小区消防设备由物业负责

维护检验合格的消防栓, 为什么不出水呢? 记者了解到,消防栓上“检验合格”四个字,只是指消防栓这个设备本身合格, 并不等于整体的消防设备都能正常使用, 因为消防栓只是消防系统的一部分, 要想消防栓出水, 必须保证泵房等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如果物业公司对泵房设备等的维护保养不到位, 关键时刻就难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工作。目前, 小区消防设备维护这块,《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有物业公司的,责任在小区物业公司。该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区物业进行管理的,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而在消防设施等的日常监管上,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居民小区是归派出所消防民警管的, 消防部门不直接管。物业公司有维护责任, 派出所消防民警有监管责任, 为什么一些小区的消防设施还是难以正常运行呢?记者了解到,个中原因比较复杂。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缺乏。现在小区的消防设施运转基本全靠物业费,政府投入有限,而一些小区的物管费长期收不上来,连日常运转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把钱投入到消防设备维护中去了。与小区其他问题,如卫生、治安等相比,消防毕竟不是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业主们平时没感觉,往往是出了问题才意识到消防设施的重要性,但这时候往往已经晚了。但即使是发生了问题,很多小区的居民也还是不重视。白下区一老小区曾发生过火灾,暴露出消防系统年久失修的问题,但该小区长年收不齐物业费,没钱维修,想来想去只能从物业维修基金里出,但动用该基金需要小区居民同意,街道便在小区贴公告征求意见,结果小区居民大部分反对,最后只得作罢。所以,小区消防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凭主观愿望就能管好的,需要对物管费等其他一系列问题进行配套解决,否则难以保证达到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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