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北京、上海、杭州、重庆、成都、厦门、武汉、合肥、南京、常州、吉林、中山、长春、芜湖、从化、马鞍山、沈阳等约30个城市出台了不同角度的楼市微调政策,政策微调内容涉及限购变化、土地出让、普通住宅标准、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
江苏苏州:
2012年6月4日,苏州市住建局、民政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购房补贴等6项内容。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调整后的购房补贴达3570元/平方米,为国内标准。
六大调整措施:
1.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
2.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
3.城区的政府购房补贴标准: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
4.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
5.城区2012年度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
6.城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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