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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对住房实施限购令 有南宁房屋中介称可暗箱操作办过户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2-09-10 16:03

[摘要] 限购令实施后,南宁房屋中介为招揽业务,赚取中介服务费,声称不管是何种被限购的情况,只要多交几千甚至上万元钱,由他们操作,都可以帮购房者过户。近日,记者暗访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不少中介人都称可以帮“搞掂”,甚至透露如何违规操作,钻法律空子。

记者调查:

不同房产中介 违规手段不同

连日来,记者采访多家品牌房产中介公司。好几家中介人都称,无论何种情况,他们公司都可帮办理房产过户。

对于有南宁市户口,已购两套房的的买主,如何操作?

南宁某房地产的刘某表示,对于已购两套房的家庭或个人,如果已看好了房子,那他们可以去做卖主的思想工作,只要业主同意,事情就好办了。具体操作方式是,购房者可先预付一定现金给卖主,卖主则写张欠条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以此向法院起诉,他们中介公司再从中找关系,让法院尽快将卖主的房产判给购房者。最后,购房者可以拿判决书等资料,到房产部门过户。所有手续办下来,也就是两个多月时间,与正常房产过户手续相比,差别不大。这种方式,购房者只需额外交两三千元钱,给他们中介打点关系。

“当然,以这种方式过户,购房者就不能贷款了,只能一次性付款。”刘某说,不过,如果购房者房款紧张,只要能凑齐房款,等办完过户后,也可以抵押贷款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再还借款。

另一房产中介人称,对于已购两套房的家庭或个人,他是没办法帮办成,但是他们公司领导有办法,领导有熟人,只要到有关部门走关系,就可以直接办理。购房者和卖主都不需要出具额外的什么证明,更不需要购房者搞什么假离婚。

当然,也有中介表示,这种情况他们无能为力,要想购买第三套房,建议以朋友的名义购买。

对于没有南宁市户口的外地人,要购买首套房,又如何运作呢?

刘某表示,他们可以帮提供去年一年的纳税证明。只要购房者多交8000元钱,由他们到税务部门帮办理,补缴税和滞纳金就可以搞到需要的纳税证明。

而冯某则表示,他们可以通过一些公司,以购房者的名义,帮办理去年一年的纳税证明,这证明并不是假的。

此外,南宁一知名品牌置业顾问表示,限购令下后,对于想以自己名义购买第三套房的人,他们是没办法了。但是,如果以外地亲戚或朋友的名义购买,他们可以帮购房者去找公司,帮忙搞掂纳税证明。不过,对于费用问题,需要找到公司后,看这家公司如何开价。具体的情况,他还需向公司领导询问才知道。

法律人士:

违反限购令的行为都属无效

针对购房者的一些做法,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给出八大提示(详见本报4月1日第3版《限购令后,买房需要注意什么?》),文中提到,根据南宁限购令的要求,在住房限购措施实施期间,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部门还提示,一经发现违反限购令的,将不予办理其所购房屋的房屋登记手续。而且,伪造纳税证明等行为涉嫌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此可见,一些房产中介的承诺并不可信,万一中介人在收取费用后不履行承诺,那购房者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南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权表示,首先,限购令是国家一项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政策,从立法的基础上来说,国家调控的政策,关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与它相抵触的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

黄国权说,在中介的串通下,互不认识的买卖双方为达到过户房产的目的,竟互通成原被告,这是一种恶意诉讼、滥诉讼行为,这种行为将是无效的。此外,中介帮开所谓的“真实纳税证明”,不符合客观真实情况也是无效的。“这些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假的行为,都不具合法效力,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存在极大风险。”黄国权说。

南宁限购令3月1日实施

今年2月16日,南宁市相关职能部门颁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2011年3月1日起,南宁市开始实施住房限购令,限购时间为1年。

《通知》规定:对于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和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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