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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手续 过户不用再公证了

威海新闻网   2012-09-10 16:37

[摘要] 房屋赠与手续 过户不用再公证了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丛瑜媛通讯员吕燕)6月19日,记者从文登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自6月1日起,房屋赠与过户不必再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后即可办理。

截至目前,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为4对直系亲属办理了无需公证的赠与过户手续。

据了解,司法部、住建部(原为建设部)1991年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房地产交易大厅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时,要求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要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公证机构需要按照赠与房屋的价值,收取2%的费用。

不过,根据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房屋赠与过户不用再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了,可以直接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房屋价值,可节约公证手续费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另据了解,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营业税、所得税等均可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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