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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阳区经济适用房公示 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纪实

陕西日报  2012-09-21 10:07

[摘要] 榆林市金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市区东沙金沙路东,总占地218.9亩,总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可建经济适用住房1984套,工程概算总投资4.1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共建844套住房,于2010年5月份交付使用。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二期工程于2009年9月动工,共建住房830套,已完成投资15500万元。

(陕西日报于2011年7月20日报道)盛夏的陕北骄阳似火。榆林市金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几十栋高楼拔地而起,安窗户、贴瓷砖、硬化小区道路等配套工程正在紧张地进行,建设工人汗流浃背地忙碌着,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给咱穷人盖房子,再辛苦心里也高兴。”

榆林市金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市区东沙金沙路东,总占地218.9亩,总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可建经济适用住房1984套,工程概算总投资4.1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共建844套住房,于2010年5月份交付使用。

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二期工程于2009年9月动工,共建住房830套,已完成投资15500万元,主题工程已全部竣工,现已进入配套设施等收尾工程阶段,预计今年10月份交付购房户使用。三期工程已完成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进入招标阶段。整个小区的设计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并兼顾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为阶梯式布局,错落有致,美观整洁。

近年来,随着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的推进,榆林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尽管生活好了,但是面对商品房高昂的价格,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却只能望“房”兴叹!

针对这一突出社会问题,榆林市委、市政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GDP快速增长,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始终树立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作为全盘工作核心,将大多数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扩大住房补贴以及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从规划设计、土地储备、住房项目审批等多方面,结合榆林实际,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早在2005年起,榆林市就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响亮地提出,并摆在突出的位置付诸实施。几年来,榆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力打造安居工程,使保障性住房惠民政策的阳光温暖到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副省长、榆林市委书记李金柱曾多次在会上指出,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是我党执政理念的宗旨,一定要让老百姓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尤其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

榆林市市长胡志强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上强调:“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又是重要的政府职责,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关系到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县区要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为了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科学规划、规范实施、稳步推进,榆林市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

完善管理制度打造公平公开公正阳光工程

2008年5月13日上午,榆林市体育馆内人头攒动,来自榆林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的数千名困难家庭代表齐聚于此,参加由榆阳区政府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选房仪式,这种上千人公开抽号选取经济适用房在全省尚属首次。

在这次公开选房活动中,残疾人李卫红如愿以偿地抽取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李卫红说,自己的妻子也是残疾人,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3口人租住在房子。李卫红说,自己的妻子也是残疾人,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3口人租住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内。他激动地说,这次多亏了政府的帮助,才圆了他们全家的住房梦,尤其是在经济适用住房的整个申请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公平和公正,更是让自己这样的弱势群体感到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群众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惠及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为了使这一民生工程规范操作,公正透明,让党的惠民政策公平落实到困难群众之中,榆林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榆林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榆林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保障意见》、《榆林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榆林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及2010-2012年目标任务》、《榆林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同时,榆林市住建局还制定了《榆林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以及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档案管理、报表制度、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为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自从我们家搬进这宽敞明亮的新房子,我感到心情舒畅,生活得很幸福,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住在米脂县“翔凤家园”的李良平坐在自己家的沙发上满足地说。

李良平一家五口人,妻子常年有病,除了大女儿打工可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另外两个孩子都在上学。身体残疾的李良平摆个修鞋地摊,只能靠每月不足一千元的收入和政府给的低保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多年来,一家五口人挤住在一孔破旧的黑窑洞里。他的愿望就是能住上一套窗明几净的房子,而购买商品房对他家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

去年冬天,在政府的帮助下李良平一家搬进了50多平方米的廉租住房“翔凤家园”,结束了十多年来一家人租住窑洞生活的历史。“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仅拿出4万多元钱,就能住进这么敞亮、水电齐全,并有天然气取暖、做饭的房子,再也不用受冷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非常周到,考虑到像我这样的残疾人行走不便,优先照顾安排住在一楼,自己一定自食其力让生活越来越好。”

米脂县廉租住房一期工程“翔凤家园”位于米脂县城南大街中段,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米,规划建设260套单元,总投资2465万元。该项目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同比保低、照顾老残”的原则,该县规定下肢残疾、双目失明以及70岁以上的老年人优先照顾在一层分配,其余低收入家庭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阳光分配,解决了260户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为确保国家对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榆林市各县区在建设廉租住房的同时,建立了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查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方式,即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县区廉租办复审、县区建设局终审,县区、社区两次公示,严格审查核实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各县区都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进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在住房分配上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入住,把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的住房困难家庭作为优先保障对困难家庭入住,把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的住房困难家庭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优先安排入住。截至目前,符合榆林市实际、健全完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为顺利推进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2006年10月,王兰君老人和老伴搬进了榆林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银沙小区。自此,王老不用再为生炉子取暖、做饭发愁了,楼下就有超市,不出小区院子,就能买到所有的生活日用品。他每天和院子里的老人下下棋、聊聊天,老伴还参加了社区秧歌队。每到周末,儿子女儿齐聚到老人家里,“日子过得别提多舒坦了”。

2005年,榆林市“政府统一划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正式启动。7年来,全市共征用土地2088.53亩,共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21万平方米、15551套,总投资达到34.85亿元。2007年初,由榆林市、榆阳区两级政府共同实施的“1112”安居工程启动。按照计划,该工程在榆林城区内由市、区两级政府划拨土地1000亩,用2至3年的时间,建设保障性住房100万平方米,解决1000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工程总投资达到20亿元。截至目前,已竣工交付8723户,完成投资19.30亿元。此项工程的实施,大大缓解了榆林市区居民住房紧张的局面。

从2007年开始,榆林市按照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的标准,对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到2010年底,累计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户达到12158户。保障标准也在逐年提高,该市12县区中的榆阳、靖边、横山、绥德、佳县、清涧、子洲7县区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保障户人均住房保障面积已达13平方米。截至目前,榆林市列入中省计划的廉租住房项目共32个,总建筑面积48.38万平方米、9375套,概算投资10.21亿元,已竣工23.42万平方米、4684套。与此同时,各县区通过集中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代建以及收购、改建、维修原有公房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房源,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有序的得到解决。

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陕西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2011年,榆林市将新建廉租住房3900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300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3000套。

面对新的重大建设任务,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加快实施。特别是中省加大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使榆林市经济相对困难的南部六县也带来难得契机。据了解,神木县已储备保障性建设用地2400亩,计划5年内新建2万多套住房;府谷县已储备保障性建设用地2200亩,计划5年内新建1万多套住房;靖边县已储备保障性建设用地1200亩,计划5年内新建1万多套住房。全市各县区结合本县实际,在确保完成当年任务的基础上均制定了长远的建设规划和充分的储备工作。

为了保证完成中、省下达的任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今年以来,榆林市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等多个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榆林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下定决心,全力以赴,抓实抓好,确保全面完成全市的各项任务指标。

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说:“住有所居是家庭的基本需求,安居乐业是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群众安居乐业,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资金的投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建设的关键。近年来,榆林市一方面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积极争取中省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34142万元,保证租金补贴和已开工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使用中省配套补助资金,确保足额及时拨付到具体项目,决不允许挪用。另一方面,坚持多元化投资、市场化筹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资本金注入、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提高保障房项目的吸引力,引导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据了解,目前,榆林市府谷、绥德、吴堡、米脂、横山等县已和今年新成立的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对接,现已进入洽谈融资合同细节阶段。

为了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水平,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督查指导,榆林市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建立起全过程跟踪检查督导机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配套资金、规费减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督促和制约措施。榆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月排名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排名靠后的县区,除了通报批评外,市政府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年底完不成任务的,要严格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

今年4、5月份,榆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省住建厅对全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核实。并就检查的情况,以榆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的通报》进行通报。通过督查调研,4月底,榆林市住建局制定了《榆林市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并从5月份起,在全市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通报制度,同时排出各县区名次,在榆林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6月底,在对各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后,再次以榆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进行通报。建立“季调度、月协调、周汇报”制度,并在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上悬挂性工程标识牌,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时限要求、有监督检查、有奖惩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让住房困难家庭尽快入住。

榆林市住建局局长高永东说:“要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项切实改善民生的工程抓好、抓实,一定要让上级和组织放心,一定要使老百姓满意。”

《榆林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指出,随着榆林市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预计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人口将达到180万,新增44万,按每户3.5人计算约125700户。对于这些新增城镇住户的住房需求,30%共37700户将实行租金补贴,而其余70%约88000户将为其提供各类房源进行保障。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榆林市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建立以廉租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2010年至2015年,榆林市将以政府划拨形式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996亩,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05万平方米,解决88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一串串数字的背后,写满了党和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关心。省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榆林市各县区施工现场实地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榆林市把保障性住房纳入今后发展规划和政府考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出台新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形成完善的保障体系。榆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承载着老百姓幸福与期盼的巨轮已经开足马力,正在奋力扬帆远航。(艾永华)

盛夏的陕北骄阳似火。榆林市金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几十栋高楼拔地而起,安窗户、贴瓷砖、硬化小区道路等配套工程正在紧张地进行,建设工人汗流浃背地忙碌着,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给咱穷人盖房子,再辛苦心里也高兴。”

榆林市金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市区东沙金沙路东,总占地218.9亩,总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可建经济适用住房1984套,工程概算总投资4.1亿元。其中一期工程共建844套住房,于2010年5月份交付使用。

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二期工程于2009年9月动工,共建住房830套,已完成投资15500万元,主题工程已全部竣工,现已进入配套设施等收尾工程阶段,预计今年10月份交付购房户使用。三期工程已完成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进入招标阶段。整个小区的设计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并兼顾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为阶梯式布局,错落有致,美观整洁。

近年来,随着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的推进,榆林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尽管生活好了,但是面对商品房高昂的价格,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却只能望“房”兴叹!

针对这一突出社会问题,榆林市委、市政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GDP快速增长,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始终树立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作为全盘工作核心,将大多数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扩大住房补贴以及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从规划设计、土地储备、住房项目审批等多方面,结合榆林实际,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早在2005年起,榆林市就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响亮地提出,并摆在突出的位置付诸实施。几年来,榆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力打造安居工程,使保障性住房惠民政策的阳光温暖到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副省长、榆林市委书记李金柱曾多次在会上指出,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是我党执政理念的宗旨,一定要让老百姓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尤其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

榆林市市长胡志强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上强调:“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又是重要的政府职责,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关系到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县区要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为了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科学规划、规范实施、稳步推进,榆林市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

完善管理制度打造公平公开公正阳光工程

2008年5月13日上午,榆林市体育馆内人头攒动,来自榆林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的数千名困难家庭代表齐聚于此,参加由榆阳区政府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选房仪式,这种上千人公开抽号选取经济适用房在全省尚属首次。

在这次公开选房活动中,残疾人李卫红如愿以偿地抽取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李卫红说,自己的妻子也是残疾人,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3口人租住在房子。李卫红说,自己的妻子也是残疾人,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3口人租住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内。他激动地说,这次多亏了政府的帮助,才圆了他们全家的住房梦,尤其是在经济适用住房的整个申请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公平和公正,更是让自己这样的弱势群体感到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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