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全程拍摄了一桩“做局”钻购房政策空子的闹剧。许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购房,却没有在京购房资质;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离异。由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牵线搭桥,两个陌生人见面、签协议,并在1小时内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日前,记者全程拍摄了一桩“做局”钻购房政策空子的闹剧。许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购房,却没有在京购房资质;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离异。由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牵线搭桥,两个陌生人见面、签协议,并在1内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银监会要求银行业加强房贷压力测试】
房产中介“做局”
裴莉有北京户口,1年前离了婚。20多天前,裴莉突然接到前同事王爱珍(化名)的电话。王爱珍说,她手里有个客户,外地人,按北京的政策,没有在京购房资格。王爱珍恳求裴莉做个局。“做局”是房产中介的行话,即通过相应手段,使没有购房资质的人顺利购房。
在这个局中,裴莉听懂了,是帮助无资质者用“闪婚,购房,闪离”的方式,来获得买房所需贷款和购房资格。因担心违法,她拒绝了王爱珍。
天上掉下3万元
1月1日,裴莉又接到王爱珍的电话。“我没退路了。”王爱珍说,客户连购房保证金都交了,她也答应客户能用“找北京人结婚”的方式购房。一旦这个单子砸了,她不但拿不到上万元提成,还得赔客户违约金。
裴莉试图狮子大开口,吓退这笔交易,“我至少要3万”。她没想到,王爱珍一口答应。
陌生人协议结婚
1月5日上午10点,王爱珍所在的中介公司里,裴莉见到将和她结婚的陌生人——许昌赫。
许昌赫,40多岁,在北京做生意,他承认,“结婚买房”的主意是王爱珍出的。许昌赫证实,他不具备“京十五条”中规定的“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没有购房资质。
在中介的安排下,裴莉与许昌赫达成如下协议:裴莉自愿与许昌赫领取结婚证,配合许昌赫购买二手房,并配合许办理商业贷款手续。办理完产权手续和贷款放款10天内,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然后裴莉得到她应得的钱。【国税总局:房产税扩大试点方案暂难出台】
难以预知的风险
走出民政局,裴莉和许昌赫这对证上夫妻各奔东西。王爱珍则拿着两人的结婚证去办理申请购房贷款的相关手续。
临别前,王爱珍嘱咐裴莉,此后还需要她出场三次,分别是“银行放贷审查时、去房管局过户交易大厅拿房本、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李洪云说,这份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很可能造成财产分割不清的麻烦。
李洪云曾从多种渠道得知类似纠纷案件,有“婚托”在购房者购房后拒绝按原协议离婚,要求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购房者可能要通过漫长的诉讼保护财产,或多支付一笔额外费用息事宁人。
另一种情况是“弄假成真”,购房者在同“婚托”结婚前,要先同原配离婚,房子到手后,一方拒绝复婚,原有的婚姻关系随即破裂。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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