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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审计新规四大亮点

龙虎网-南京日报  2013-09-23 07:28

[摘要] 征地拆迁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难”。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做出了“凡拆必审”、“拆审同步”的明确规定。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规定?“跟踪审计”对被拆迁的老百姓又有什么好处?

征地拆迁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难”。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做出了“凡拆必审”、“拆审同步”的明确规定。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规定?“跟踪审计”对被拆迁的老百姓又有什么好处?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审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卫平。【今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凡拆必审"

——访市审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卫平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审计新规四大亮点

记者:《实施办法》给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戴上了“紧箍咒”,您能介绍一下出台这个办法的背景吗?

徐卫平:市委、市政府对征地拆迁的管理一直非常重视,强调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管理和规范拆迁工作补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规定。市主要领导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我们审计机关加大监督力度。出台这样一个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就是审计机关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措施之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将加“紧箍咒”

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拆迁领域矛盾突出,乱象丛生,违法乱纪现象频发,加强对拆迁领域的审计,规范拆迁行为,也是审计机关的职责所在。前不久,市审计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时,部分群众也提出了加强对征地拆迁审计的要求。《实施办法》出台后,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将加大征地拆迁项目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拆迁资金的使用绩效,这也是我们对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

记者:我市这些年在拆迁审计方面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果?

徐卫平:近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在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从规范和服务着手,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的方式有两种,一类是跟踪审计,即从项目立项开始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另一类是竣工决算审计,即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成本审核。同时,对拆迁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零容忍”,对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2010年至今,全市审计机关共对55个征地拆迁项目进行了审计(其中正在审计的项目24个),审计资金总额512亿元,查出违规资金16.21亿元,促进节约资金24.10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4件,涉案36人。

记者:作为对今后拆迁审计工作的指针性文件,这次出台的跟踪审计办法有什么新的亮点?

徐卫平:这次出台的办法有四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审计范围从过去的有重点的选择审计到如今的全覆盖审计。今后,凡涉及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将做到“凡拆必审”、“拆审同步”。二是在审计的方法上从过去的竣工决算审计到如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前移了审计监督关口。三是审计的内容上由过去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到如今的全方位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有拆迁程序、拆迁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入户调查、拆迁补偿情况、拆迁概算和决算等八个方面,并首次把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目的是促进阳光拆迁。四是审计的形式上,由国土和审计部门联合进行。拆迁单位必须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国土部门与审计部门会商后报请政府批准,由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否则不得领取“拆迁许可证”。

记者:新规定出台后,审计部门将如何组织审计?

徐卫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属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由市国土局受理和汇总审计需求,与市审计局会商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区属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由拆迁单位向所在区政府申请,经所在区政府批准后交由当地区审计局负责审计。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督促整改到位。审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将予以坚决查处和移交。此外,国土和审计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跟踪审计情况,会商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报告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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