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继2日要求济南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后,3日又公布了各地查处的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

  这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采取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等手段,煽动消费者购房,以达到其抬高房价、牟取私利的目的。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误导了市场预期,社会影响恶劣。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国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45家。新华社

  江苏被查处的6家房企和中介

  苏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华润置地(苏州)实业有限公司;苏州恒力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升龙元发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力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都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严查“一次性购房60套”谣言

  涉事楼盘已被暂停销售

  9月下旬,网传“一次性购房60套”事件在成都市引发较大的社会影响。10月3日,成都市房管局通报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情况,成都市房管、工商等部门已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事件作出了严肃处理,对散布不实消息的涉事楼盘进行暂停销售处罚。

  9月下旬,一则“投资客在成都中德·英伦世邦楼盘豪掷上亿元一次性购房60套”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引起广泛关注。经成都市房管局调查后发现,该消息不真实,涉事项目“中德·英伦世邦”在销售中,存在涉嫌散布不实信息、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等违规行为,成都市房管局对该项目的开发企业成都中德红谷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房管部门将继续关闭项目商品房网签、暂停销售,暂缓办理成都中德红谷投资有限公司在成都后续项目的预售许可。新华社

  苏州:贷款未结清 买2套房首付80%

  又有两市出台新政

  苏州市政府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通知称,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通知强调,本意见自2016年10月4日起实施。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记者 刘娟

  武汉:非本市居民家庭禁买第三套房

  本地人买房不限购,只限贷,首付款提高;外地人第二套限贷,第三套限购。武汉市房管局下发通知,从10月3日起,武汉市主城区正式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

  通知要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低首付25%,购买第二套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