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南京市网上房地产获悉,南京升级限购首日(3.16),新建商品住宅认购140套,成交159套,认购量仅相当于3月15日的1/4。
3月15日晚,南京发布楼市限购升级措施,进一步扩大限购范围。紧接着3月16日,南京再次调整信贷政策。从南京市网上房地产获悉,南京升级限购首日(3.16),新建商品住宅认购140套,成交159套,认购量仅相当于3月15日的1/4,大降7成多。
3.16各区属住宅认购及成交情况
分区来看,江宁、浦口、栖霞三地3月15日认购量分别为179、119和195套,在3月16日分别降至70、21和22套。
此次加入限购的六合、高淳、溧水三地,六合、溧水两地变化不明显。高淳认购量则出现明显变化,由108套降至19套。
可售住宅套数方面,目前南京可售住宅继续走低,目前全市仅剩20427套。此次加入限购的高淳、溧水、六合三地可售套数均在2千左右,远远低于建宁、浦口、栖霞三地,住宅房源相对紧俏。
政策回顾:
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按照国家对限购地区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现将南京市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住房信贷政策做出如下调整: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六合区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5%调整为30%;高淳区、溧水区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
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以及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六合区低首付比例继续保持35%不变;高淳区、溧水区低首付比例继续保持30%不变。
三、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六合区低首付比例继续保持50%不变;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高淳区、溧水区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四、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按照原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由银行根据从严控制金融风险的原则,审慎把握是否发放住房贷款,以及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
五、居民家庭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按照原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不得发放“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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