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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房新福利!限购一套!5年内不得转让

哥们买房2018-01-16 20:52:03

前不久,南京刚刚发布了2018年市委一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高层次人才来宁买首套房可不受户籍限制,公积金可贷120万元。

那么究竟哪些算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无条件不限购吗?买房如何申请?大家关注的细则今天出炉。

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针对人群

根据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包含五类,类为《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第二类为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三类为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四类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的人才;第五类为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办法中还非常明确,这五类高层次人才,必须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申请流程

各类人才、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向市人才安居办提出申请,其中:

类和第四类人才中A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进行审核,B、C类人才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

第二类人才由其单位所在区(园区)人才安居办审核并报经区政府(管委会)确认;

第三类人才由市科委进行审核;第五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办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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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让你看明白!

人才房不参与开发商摇号!

市房产局会同相关区政府,结合当前新建商品住房的上市情况,优选部分房源供应高层次人才。每个项目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不超过其申请上市销售量的10%,上市销售量超过500套的比例不超过6%。该部分房源不列入公证摇号售房范围。

市人才安居办根据审核结果向市国土局出具工作联系单(有效期一个月),由市国土局负责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办理相关手续。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采取抽签方式选房。

限购一套且5年内不得转让

此前,在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此次细则中对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进行了细化,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人姓名。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优先供其他高层次人才购买。

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认定的A、B、C类人才。

如果你考虑申请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

  •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 B、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

在买商品房方面也有好消息:

  • 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南京目前执行的公积金政策,购房个人贷款限额为30万元。

  • A、B、C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 在高层次海外人才相对集中的河西、江宁、仙林、江北等区域计划筹建海外人才公寓,配备国际化医疗及教育机构,解决居住、健康和子女入学需求。

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安居支持。

(滑动看全文)

全市统一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行 “不见面”审批。人才可通过两个渠道申请:

①“我的南京”APP

申请人可登陆“我的南京”APP,进入政务“南京房产”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②“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号

申请人在微信客户端搜索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进入底部菜单“办事大厅”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Tips

申请人可访问南京人才安居网

(rcaj.nanjing.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软件和操作手册。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江北新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措施。

新政原文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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