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调整政策出炉:自2009年10月10日起,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与此同时,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即从原来的30万降至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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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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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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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资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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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7日,国家五部委通知:对开发商拿地首付至少50%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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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二手房营业税转让细则:普通住宅不足5年转让差额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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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重申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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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内需重大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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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日国土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件的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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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2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再度收紧,个人个人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即夫妻双方可贷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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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土地出让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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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
2010年3月23日,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要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公开交易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垄断行业职工收入。 |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
2010年3月26日,银监会4招防控风险:贷款违规流入房市坚决查处。 |
2010年4月14日,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 |
2010年4月20日,住建部四举措再调楼市,楼盘须10日内公开每套价格:1、加强市场监管2、完善预售制度3、加强期房质量管理4、清理预售房项目。 |
2010年4月21日,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他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