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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楼市限购三歪招调查 买房"潜规则"不太灵

新金融观察报  2011-05-17 07:14

[摘要] 楼市调控逐轮紧缩,让很多被限购的人绞尽脑汁让自己符合购房标准,购房市场中“假离婚”、“假结婚”、代办证明等“灰色”招数出现越来越频繁。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人员表示,在行内,不符合购房标准的买家中有1/2左右的人都会用“潜规则”方式让自己符合标准。

 

 

假结婚也没买成房

“假结婚”是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外地人借助与本地人结合购房的权宜之计。赠与房产也在“被限购”之列,这让试图用“假结婚”买房的人,买不成房了。

刘伟是北京人,现任“妻子”小张是石家庄人,是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非京籍购房者,名下在京已有购房记录,“京十五条”细则实施后,已经不能满足换房要求,于是,小张找到有过一次“假结婚”经验的刘伟,希望借助“假结婚”购房,小张承诺时候将付给刘伟15万元作为劳务费。

不过,刘伟的这次“婚姻”并不如前一次进行得这么顺利。这次两人婚结了,房买了,却在赠予的环节卡住了。因为按照北京现行的限购政策要求,除继承不算入限购行列外,赠与也暂时视同房屋交易,流程均按限购标准执行,被赠与者必须符合限购政策的要求,才能实施赠与。同时,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过户,也属于房屋过户交易。因此,购房人也必须符合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

“按照之前的流程,只要我和小张结婚之后,以我的名义把房子买下来,之后把房子赠与到小张名下,再离婚就搞定了。之前就是这么做的,事后赚了23万元。”现在刘伟和小张为房子的牵扯问题,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的方法,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也因此不能办理离婚。

之后,新金融记者就此种做法的合法性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一旦查出‘假结婚’现象,会对此行为施以法律处罚。”此外,律师提醒,在这种婚姻关系中,一旦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反悔,婚姻将确认无效,中间所得费用有被视作非法所得被检察机关没收的可能,并且在以往所受理的案件中,利欲熏心而违背事前承诺的行为屡见不鲜,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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